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精神,为了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更好地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院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和职工 2007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处级领导班子(两名以上处级领导干部)、处级干部、在岗在编职工和聘用制人员(在班主任岗位的聘用制人员参加班主任考核)。
二、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等次、比例
(一)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
1、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2、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科学管理的情况。
3、分析、研究、解决本部门(单位)实际问题、开拓创新的情况。
4、完成本部门(单位)目标责任制、重大工作项目和日常工作的情况。
(二)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坚决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决策、组织、协调部门工作中无失误;班子团结协作,实施科学管理;顺利完成了年度目标责任制所确定的工作任务、重大工作项目和部门日常工作;业绩突出,创新突出。
称职:能够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能基本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决策、组织、协调部门工作中无重大失误;能够维护部门团结,能调动多数职工工作积极性;能够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所确定的工作任务、重大工作项目和部门日常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
基本称职:能基本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在团结协作、工作作风、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及管理方面表现一般;完成工作任务方面表现一般。
不称职: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不得力;班子成员不能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差;缺乏凝聚力、向心力,不能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基本不能完成主要工作任务。
(三)考核为优秀等次比例
确定优秀等次的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优秀名额一般控制在三个以内。
三、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考核的内容、等次、比例
(一)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1、政治思想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政治品德、群众观点、理论素养和道德品质。
2、组织领导能力:分析、研究、解决本部门(单位)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知人善任、用人之长、培养人才的能力;团结协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能力。
3、工作作风:主要包括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情况;改革创新、科学管理、勤奋敬业的情况;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情况等。
4、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履行岗位职责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5、廉洁自律:主要包括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从严要求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考核内容重在业绩。
(二)职工考核的内容
认真掌握思想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业绩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工作人员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实绩。
(三)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考核等次
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比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所在范围应参加考核人数的 15%以内,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四、考核的组织
1、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考核由院考核办组织。
2、各系职工的考核,由系主任任组长、系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的党政工团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考核小组组织。
3、其他部门(单位)职工的考核,以所属党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处级干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组织。
五、考核程序
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召开各党总支、各部门负责人和机关党总支所属各支部书记会议进行部署。
(二)撰写处级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述职
1、处级领导干部在所属党政后勤、教研教辅两个序列召开的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述职大会均由考核办负责组织,地点在第二报告厅),有特殊情况不能口头述职者,经院考核办批准,可委托他人代读述职报告。院级分管领导参加所属系统的述职大会。
2、其他职工在所属党总支、党支部范围内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
3、所有述职的同志除按照考核内容述职外,必须注意讲清自己的出勤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取得的工作成效。
4、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 1)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情况.
( 2)本部门落实目标责任制情况。
( 3)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5、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不超过10 分钟,其它负责人不超过6分钟。
(四)民主测评
1、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
( 1)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由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管领导、处级干部所属系统的职工、全院教职工四部分组成。
( 2)院级领导、全院教职工对所有处级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时,所推荐优秀名额不得超过3个,否则无效。
( 3)院级领导、分管领导、述职范围内教职工、全院教职工四个部分对处级领导班子的测评,在测评总分中分别占15%、5%、35%、45%。
2、处级干部的民主测评
( 1)处级干部的民主测评,参照省委组织部下发的综合制模式的民主测评方式,由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管领导、处级干部所属系统的职工、全院教职工四部分组成。
( 2)院级领导、全院教职工对所有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时,所推荐优秀人数不得超过15%,否则无效。
( 3)院级领导、分管领导、述职范围内教职工、全院教职工四个部分对处级干部的测评,在测评总分中分别占15%、5%、35%、45%。
3、职工的民主测评
职工的民主测评在所属党总支、党支部范围内全体人员中进行。
4、民主测评要注意的问题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根据测评情况,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
(五)确定考核结果
1、各分管院领导根据《考核登记表》中有关规定,对所分管部门的处级干部写出评鉴意见,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职工写出评鉴意见。
2、院考核办根据个人述职、平时表现、民主测评、部门领导的评鉴意见,提出对处级干部的考核意见。
3、各考评小组根据个人述职、平时表现、民主测评、部门领导的评鉴意见,提出对职工的考核意见(四系一部的行政人员占本系部考核的优秀指标,聘用制人员不占所属部门的优秀指标,其优秀指标由考核办统一掌握)。
4、院考核办对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和职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并由考核办在《考核登记表》中签署考核意见。
5、公示、反馈意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时间为一周。同时要将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考核小组提出复议要求,或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复议应在15日内完成。
6、考核材料归档。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的各种材料要整理归档。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参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对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作如下规定:
(一)考核结果的评定
1、处级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的评定
处级领导班子在各等次的得票中,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测评中称职以上得票率一般应达到 85%以上(其中优秀票应达到50%以上);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测评中称职以上得票率一般应达到70%以上(其中不称职票不超过20%);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40%者,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1/3者,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
2、处级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
处级干部,在各等次的得票中,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测评中称职以上得票率一般应达到 80%以上(其中优秀票应达到45%以上);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测评中称职以上得票率一般应达到70%以上(其中不称职票不超过20%);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40%者,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1/3者,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
3、职工考核结果的评定
职工在各等次的得票中,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测评中称职以上得票率一般应达到 80%以上(其中优秀票应达到40%以上);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测评中称职以上得票率一般应达到70%以上(其中不称职票不超过25%);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40%者,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1/3者,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考核为优秀的处级领导班子,院党委要予以表彰;经民主测评和核实,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处级领导班子,由干部人事处提请院党委予以调整。
2、在职处级干部,不称职票达1/3以上或民主测评在同类人员中排名为末位的,经组织核实,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诫勉期为一年。
3、在职处级干部,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达1/3以上或在同类人员中排名末位,经组织核实,由干部人事处提请党委予以免职或降职。
4、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评定为不称职的人员,不晋升工资,并扣除2008年度的第十三个月工资。
七、考核办公室组成人员
考核办公室
主 任:翟 健
副主任:延方义 高红雷 游云旺 董 波
成 员:常 智 宋克武 李均哲 陈 波
八、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 2007年1月7日
(二)个人准备: 2007年1月7日—2007年1月10日
(三)述职
教研教辅系列 元月11日 (星期五)下午2:30
党政后勤系列 元月14日 (星期一)下午2:30
(四)汇总、领导测评 元月15日(星期二)
(五)汇总考核结果 元月16日(星期三)
(六)反馈、公示考核情况 元月17日(星期四)
(七)院党委审核 元月21日(星期五)
九、考核要求
(一)全体人员要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得搞任何非组织活动。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得泄漏工作中的任何情况。
(四)对违反以上组织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几点说明
(一)不履行审批手续、全年无故不上班累计超过一学期的人员不进行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二)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审批手续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三)保卫科长述职内容为落实目标责任制的情况。
(四)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五)《2007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发放,也可在校园网下在服务中下载。
附件:
1、各系列所属部门
2、各总支、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表
二 OO八年元月七日
附件 1 :
各系统所属部门:
一、党群、后勤系统:
1、办公室 2、组宣部 3、工会 4、干部人事处
5、纪检办 6、财务资产处 7、团委、学生处(学工部)
8、招就办 9、后勤集团、 10、保卫科
二、教研教辅系统:
1、教务处 2、科研处 3、 基础部 4、管理系 5、法政系
6、财会系 7、计算机系 8、培训中心 9、图书馆 10、实验中心
附件 2 : 各总支(支部)优秀比例控制表
总支(支部) |
部 门 |
现有人数 |
优秀人数 |
| |
处级 |
39 |
6 |
机关总支一支部 |
办公室 |
4 |
1 |
纪检办 |
1 |
干部人事处 |
4 |
机关总支二支部 |
组宣部 |
1 |
2 |
机关总支 |
1 |
工 会 |
3 |
团委、学生处 |
3 |
招就办 |
4 |
机关总支三支部 |
后勤集团 |
30 |
5 |
保卫科 |
4 |
机关党总支四支部 |
教务处 |
7 |
2 |
科研处 |
3 |
图书馆 |
6 |
机关党总支五支部 |
基础部 |
18 |
3 |
机关党总支六支部 |
财务资产处 |
8 |
2 |
培训中心 |
5 |
财会系党总支 |
财会系 |
16 |
3 |
法政系党总支 |
法政系 |
20 |
3 |
管理系党总支 |
管理系 |
21 |
3 |
计算机系党总支 |
计算机系 |
26 |
4 |
实验中心 |
4 |
总 计 |
|
228 |
34 |
注: 1 、优秀处级领导班子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2 、聘用制人员参加所属支部考核,不占优秀比例,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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