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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财力物力的保障,同时也为了使学生会的财物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资金的收纳及管理
1. 主要资金来源为经院党委批准下拨的资金。
2. 学生会自筹:学生会因某些部室其特殊的工作性能举办一些活动的收入,归学生会所有,并统一调配。
3. 一切下拨和上交资金都应交于学生会办公室立帐管理,定期公布。
二. 资金的支出及管理
1. 学生会各部室举办各种活动需要经费较少(50元以下)时, 应写出书面申请,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申请。
2. 学生会各部室举办各种活动较多(50元以上)时,应写出书面申请,上交办公室,由主席审阅后送院党委批准领取。
3. 学生会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其他部未经同意,所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 学生会所购物品必须有国家税务局规定所在行业的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5. 办公室应定期将收支情况列出清单上报学生会常委会。
三. 学生会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1. 购买奖品,纪念品。
2. 购买办公必需品,完善办公室,会议室设施。
3. 购买部分工作所需书籍和文献资料。
4. 购买校交流活动必需品及路费邮资等。
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一切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申领或购置。
二.学生会办公用品的领取(对于普通的消费品采取领取制度)
1. 各部室由于工作需要,需领取办公用品必需持有分管主席和主席签字的领取清单到办公室领取.
2. 任何部室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拿取任何办公用品.
3. 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注意节约珍惜办公用品,所有剩佘物品应主动交回办公室.
三.学生会办公用品的借用(对于一些耐用物品采取借用制)
1. 各部室,各兄弟学院在举办各项活动和工作中需借用学生会耐用品(如订书机,毛笔,板刷,电线,横幅等 )时,必须持有借条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再经分管地主席签字后方可借取。
2. 借用物品的归还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检查,清点,在借用登记本上签字方可。
3. 任何借用人员如将所借物品损坏或丢失,必须照价赔偿。
4. 所有借用者都必须爱护学生会的一切办公用品。
5.学生会物品原则上不借各班或个人,如有特殊需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学生会主席签字后方可领取。
四.学生会办公用品的报废(对耐用物品实行报废制)
1. 耐用物品由于老化或自然磨损不能继续使用,由办公室主任或学生会主席签字后可以报废,但应将具体情况登记存档.
2. 任何人为因素导致物品不能继续使用,都不能以报废处理。
全体学生会成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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