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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会会议制度

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为学生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长扩大会议、各部门内部会议,思想政治学习会等。
    2.学生会全体会议如无特殊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报告,通过决议),时间由办公室预定并派发通知:部长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每周一晚7:00):部长扩大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逢单周日晚9:00,不另发通知)。
    3.学生会的思想政治学习由学生会思想政治核心小组负责,每月一次,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学习后,学员需递交一篇思想汇报(不少于500字)
    4.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办公室负责派发。
    5.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向办公室书面请假(各部门内部会议除外),填登记表,批准后方可。
    6.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挂于会议室,由办公室做好如实记录,缺席或迟到的办法见考核制度。
    7.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

    8. 所有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
    9.在会议过程中,各成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10.会议过程中,各成员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离开会场;会后由办公室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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