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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分团委、学生会:
为了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的召开,活跃校园文化,使广大师生的业余生活丰富多彩。院团委、院学生会决定在近期举办我院2008年“冠军杯”足球锦标赛,现将有关事宜下发给你们。望各系分团委、学生会积极组织本系代表队认真训练、踊跃参加,以提高我院师生的身体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
一、竞赛时间:2008年5月6—9日
二、竞赛地点:学院操场
三、参赛规定
1.凡参加本次比赛的学生必须为我院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每队限报16名队员,包括所在系的教工若干名,各参赛队可自行聘请非本系工作的教工参加,但每名教工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教工上场人员不受限制。
2.参加比赛的同学必须在学院已办理保险,请各系分团委书记认真审核队员的参赛资格。
3.运动员在参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以备参赛资格审查。
四、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按照国际足联制定的最新《足球竞赛细则》执行;
2.本次比赛采用锦标赛制,第一场比赛的获胜方与第二场比赛的获胜方进行最后的冠军争夺,其余两队淘汰。如两队踢平者直接进行点球决胜,每场比赛分上下半时各4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每队每场比赛可更换5名队员,被换下场的队员不得二次上场。
3.比赛服装:各参赛队需配备颜色统一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必须与场上队员有明显区别。
五、奖励办法:本次比赛对前两名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对冠军队颁发奖杯。设最佳运动员一名。
六、竞赛纪律
1、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不尊重裁判或对手,由于自己过激举动影响比赛进程的学生,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5日下午五点,报名工作结束后,任何球队不得以任何名义更换报名队员。
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
七、大赛组织机构
主 任:李建中
副主任:张志宇、荣小丁
委 员:吕书梅、程晓亮、贾丽娟、王宇虹、张 荣、杨春苑、穆润明、张国才、徐 嘉、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各系学生会主席
裁判长:徐 嘉(兼)
裁判员:学生4名
八、对阵情况
第一轮:5月6日 管理系 VS 财会系
第二轮:5月7日 计算机系 VS 法政系
第三轮:5月9日 冠军争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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