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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分团委: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现就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高等院校团委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组织招募
根据上级安排,2008年将从我院招募若干名毕业生(具体名额6月份定),到我省部分县(市)区从事为期两年(2008年8月——2010年8月)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及服务青年中心、基层检察院专项行动等工作。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主要为我院应届毕业生,籍贯必须为山西籍,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应有一定比例的名额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招募工作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及安排:5月12日——5月23日 。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和实际情况,各系分团委按照自愿报名、组织选拔、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募,组织学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3日(18:00),各系分团委请于5月26日将学生报名登记表交予院团委办公室;
三、政策支持
参加“三支一扶”和“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如下政策:
1、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我省高校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可以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总分加5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院,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院再发放报到证。
4、服务期间享受待遇:
(1)志愿者生活补贴:500元/人/月
(2)志愿者交通补贴:500元/人/年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400元/人/年
5、服务期满留服务岗位就业者,享受国家鼓励大中专学生扎根基层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严格选拔
各系要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志愿者选拔招募的各项工作。
附: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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